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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将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

http://www.enorth.com.cn  2003-02-10 10:25

  为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交通部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在三个方面开展此项工作。

  首先,严格审核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开业条件。只有符合交通部制订的开业条件和当地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在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登记和取得计量认证后,才能从事汽车及其他机动车的检测诊断技术服务经营活动。对现有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要进行重新审核。凡不符合要求或用户投诉多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在2003年3月底之前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其次,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行为。《通知》强调,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一律不得参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经营活动和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凡系交通主管部门或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兴办的非属企业性质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一律要转为企业。凡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一律取消并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过高的,要重新核定。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加速检测设备的技术更新,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中国工业报)

稿源 编辑 崔伟
网友:aas ip地址:[61.170.147.*] 于2003-02-18 20:14 发表评论:
应当把检测标准和被检测结果告知用户。

网友评论 1 条,查看全部 呢称: 输入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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